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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违法生产化妆品,法定代表人终身禁业!

发布时间:2022-06-15 11:35:17 阅读: 来源:底漆厂家
关注|违法生产化妆品,法定代表人终身禁业!

日前,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消息,对厦门香普尔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香普尔)无证生产案作出处罚,法定代表人谭某被处以罚款并终身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据官网显示,该企业无证生产产品中有4种儿童化妆品经检不合格。据悉,该案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福建省内首个处罚到人并终身禁业的案件。有关法律人士表示,随着《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出台,我国对于儿童化妆品的监管将趋于细化和严格。

01厦门香普尔无证生产儿童化妆品

据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公开信息显示,今年4月,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对厦门香普尔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标示台湾地区厂名厂址的儿童沐浴乳等产品及用于生产的工具、原料、包材等。经抽验,被扣押产品中有四种儿童化妆品不合格,洗手液菌落总数超标。

参与案件调查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抽检的4种儿童化妆品分别是两种沐浴乳、两种洗发乳(不同香型),标签标示品牌名为“必露比”。经抽验,4种产品的不合格指标均为对眼睛有轻刺激性,其中一种还同时对皮肤有轻刺激性。

他表示,该企业占地约200平方米,位置隐蔽,车间内参与实际生产的员工大概仅有3—4名,总体而言规模不大,但从2018年到今年4月份,该企业无证生产化妆品和洗手液的销售总金额已高达71万元。

产品照片(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提供)

“无证生产是这个案件最严重的违法事实,在此基础上,该企业造假时间长,涉及数量和金额较大,且与儿童化妆品相关,故情节恶劣,依法予以处罚。”这位参与到案件调查中的有关人士说道。

最终,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予以如下行政处罚:没收洗发乳266瓶、沐浴乳341瓶;没收相关包材、标签、原料;没收违法所得718990.4元;罚款3370975.2元;对法定代表人谭某处4倍罚款158400元,终身禁业。

02:福建省内首例终身禁业罚

据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公开信息显示,本次判罚参考了化妆品监管领域的新旧两部法规和《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同时,该案也是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福建省内首个处罚到人并终身禁业的化妆品行政处罚案件。

北京市蓝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谦告诉记者,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31日,旧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是一直生效的,而2021年1月1日到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日期,也就是2021年4月21日,新修订《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取代了旧法。从2018年10月至2021年4月21日,厦门香普尔一直在实施违法行为,故本案中同时适用新旧两部法规,是合法且合理的。

此外,他还表示,该案件中对谭某的终身禁业罚,属于行政处罚的“资格罚”,它是指以剥夺或者限制公民从事“特定行为”的资格为内容的行政处罚。当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法律设定了行政许可门槛,须基于行政许可从事,而当事人没有取得许可证就从事该行为时,适用的处罚就属于“资格罚”。

记者从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徐飞燕口中了解到,相比过去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新出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增加了处罚到个人和禁业资格罚,对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或者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委托未取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化妆品的情形,处以罚款、没收违法物品,并终身禁止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这是国家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大惩治处罚力度,倒逼企业必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厦门香普尔案的严查严惩,起到了‘查处一处、震慑一片’的效果,充分体现了我国化妆品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徐飞燕说道。

03儿童化妆品监管将趋严趋细

在青蛙王子(中国)日化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温文忠看来,厦门香普尔事件的严罚严惩为儿童化妆品企业敲响了警钟。

“近年来,‘紫娃’紫草膏、杏璞霜等涉嫌非法添加有害物质的新闻,让儿童化妆品安全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儿童化妆品是特殊人群使用的化妆品,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重点监管的内容。所有从事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厂家,必须坚持对下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合法合规进行生产经营。”温文忠说道。

一直以来,国家药监局高度重视对儿童化妆品的监管。2021年10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从产品研发、配方设计、安全性评价、生产条件、专用标志和警示用语的标注等方面作出要求。

“单独对一个化妆品品类制定出台专门的、个性化的管理规定,实施特殊监管,这种监管力度在国家化妆品监管中是绝无仅有的。”徐飞燕表示,儿童化妆品的监管将会是从注册备案、生产经营到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等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管,全方位保障儿童用妆安全。

李文谦告诉记者,相比《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增加了许多有针对性、详细缜密的内容,对当下实践中各种儿童化妆品存在的问题具有指导意义。

比如,在日常生活中,有些厂家为了吸引消费者,会将产品刻意设计成各种可爱的形状,添加各种吸引人的味道,譬如将口红设计成巧克力形状、将面霜瓶外观设计成奶瓶等,对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而言,此类产品并不会有什么危害,但对儿童来说却并非如此。李文谦介绍。

对此,《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避免儿童化妆品性状、气味、外观形态等与食品、药品等产品相混淆,防止误食、误用。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

欧睿信息咨询公司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儿童化妆品市场规模为41亿美元,2015年至2020年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0%以上。据预测,2025年我国儿童化妆品市场规模有望突破70亿美元。

“随着我国儿童化妆品市场规模的扩大,未来我国对于儿童化妆品的监管必然是趋向细化、严格的。”李文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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